[摘要] 凉山州国土部门切实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充分考虑到本地实际,对列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安排建设用地,保证保障性住房的用地需求。
凉山州国土部门切实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充分考虑到本地实际,对列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安排建设用地,保证保障性住房的用地需求。根据规划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确定各区域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综合考虑被保障人群的工作生活等实际,合理确定选址和地块,为其工作、生活、就医和就学创造方便条件,有力推进了全州保障性住房建设。
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系统”显示,截止2012年11月底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际供应33.89公顷,占全州住房建设实际用地量的88.53%。其中廉租住房用地实际供应11.54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实际供应15.1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实际供应6.41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实际供应0.8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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