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再次提高。朝阳市政府近日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高至单位和个人分别缴存12%。此项政策的出台,对提高干部职工支付购房能力、保障住房消费、拉动房地产市场将起到积极作用。
【据东北新闻网2012年10月10日报道】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再次提高。朝阳市政府近日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高至单位和个人分别缴存12%。此项政策的出台,对提高干部职工支付购房能力、保障住房消费、拉动房地产市场将起到积极作用。
在干部职工每个月的工资中,被扣得越多越令人高兴的项目可能就是住房公积金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提高,相当于增加了职工收入。以一个人月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500元计算,如果以10%的比例缴存,那么职工每个月扣250元,单位另补250元,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是500元。提高到12%后,职工每个月扣300元,单位另补300元,一个月住房公积金达到600元,相当于每月增加了100元,1年增加了1200元,这笔钱直接缴存至职工个人账户,归个人,因此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实际上是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收入。
朝阳市自1992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由于受当时财力所限,一直执行国务院规定的5%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到2001年提高至7%。随着近几年来经济快速发展,我市已具备了调高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条件,2011年市政府将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至10%。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迅猛,多项指标都跃居全省先进行列。截至8月底,全市已累计归集公积金42亿元,发放住房贷款26.8亿元,职工累计提取公积金10.6亿元,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率已达81.6%。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保障城镇职工住房、促进社会和谐安定上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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