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知识 > 正文

滕州新规 滕州经济适用房满5年市交易

滕州日报   2012-09-05 14:30

[摘要]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滕州市住房办了解到,自今年6月起,滕州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权证》满5年的,可到市住房办住房保障综合服务大厅提交上市交易申请。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滕州市住房办了解到,自今年6月起,滕州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权证》满5年的,可到市住房办住房保障综合服务大厅提交上市交易申请。

据市住房办负责人介绍,自2004年以来,滕州按照“申请、审核和公示”的办法开始受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截至目前,全市已销售经济适用房2000余套。根据滕州现行的政策,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以所购房屋权初始登记日期为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转让或出租经营。2007年6月1日前购买且满5年的,购房人转让经济适用住房时,按照交易评估价格的2%向政府交纳土地等价款;2007年6月1日后购买且满5年的,购房人转让经济适用住房时,按照交易评估价格的10%向政府交纳土地等价款,转为完全产权后,方市交易。市住房办受理购房人上市交易申请后,转房地产交易所对该套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市住房办出具《滕州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准售通知书》,申请人持该通知书等要件即可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屋上市交易手续。

此外,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后,原购房人夫妻双方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陈志强)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