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六届六十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2 年 3 月 8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十一名,实参 会董事十一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六届六十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2 年 3 月 8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十一名,实参 会董事十一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贰拾亿元人民币信托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贰拾亿元人民币的信托贷款,以公司宝辰饭店房产及土地权作为抵 押并由大股东首开集团提供担保,期限一年,利率为不超过年13%。
2、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伍亿元人民币信托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伍亿元人民币的信托贷款,由大股东首开集团以及北京住总集团共同提供担保,期 限两年,利率为不超过年息 13%。
3、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扬州首开衡泰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601988)扬州国贸支行申请贷款追加抵押的议案》。
201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 6 届 34 次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扬州首开衡泰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扬州国贸支行申请捌亿贰仟万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贷款 授信额度,期限三年,用项目土地抵押及股份公司提供担保。其中扬州 456 号项 目土地抵押额贰亿柒仟万元,股份公司担保额伍亿伍仟万元。
现首开衡泰置业有限公司已于中国银行扬州国贸支行签订贷款合同,为保证贷款合同顺利履行,公司拟追加土地抵押额肆亿壹仟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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