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土地 > 正文

国土资源部:保护合法权益 整治土地闲置

中国证券网  2012-06-12 07:56

[摘要] 保护合法权益,整治土地闲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解读《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新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并将于7月1日起施行。就当前国内闲置土地处置相关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接受了记者专访。

保护合法权益,整治土地闲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解读《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新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并将于7月1日起施行。就当前国内闲置土地处置相关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接受了记者专访。

避免拆迁纠纷 禁止“毛地”出让

记者:为什么要对1999年实施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修订?

王守智: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土地管理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原《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在执行中遇到一些新的情况。如闲置土地处置涉及当事人重大财产权益,但现行处理方式缺少与当事人协商环节;闲置土地认定标准、处置主体等缺乏处置程序性的规定,需要进一步的明晰;因政府原因导致的闲置土地占了较大比例,需要妥善处置盘活利用等。

主要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从严和权益保障原则,充分体现土地权利人利益诉求和权益保障。坚持以用为先和惩防并重原则。促进已有的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尽量避免产生新的闲置土地。坚持适用可行和操作具体原则,进一步明确处置程序。

记者:怎样避免新的闲置土地产生?

王守智:《办法》明确要求了必须是“净地”,禁止“毛地”出让,就避免因拆迁等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市、县政府供应的土地应当是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基本条件。

明确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应当约定开工、竣工的时间和违约责任,强化违约责任对土地使用者和政府双方的约束;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规定;约定、规定动工开发时间应当综合考虑,为动工开发预留合理时间;因特殊情况,未约定、规定动工开发日期,或者约定、规定不明确的,以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一年为动工开发日期等。

强化了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措施。规定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闲置土地情况严重的地区,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等方面采取限制新增加建设用地等措施。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本文导航

房天下土地

土地市场 找地神器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