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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中国房价收入比不真实 应回到公认标准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叶檀   2012-04-13 06:48

[摘要] 房地产有泡沫吗?按照租售比、房价收入比以及房地产总市值占GDP的比例,毫无疑问,中国房地产有泡沫。

房地产有泡沫吗?按照租售比、房价收入比以及房地产总市值占GDP的比例,毫无疑问,中国房地产有泡沫。

温家宝总理在“两会”记者招待会指出,目前的房价与居民的收入不匹配。但是,中国住房价格泡沫挤到什么程度是合适的?必须建立中国自己的房价收入比与租售比的标准,用国外的标准或者用失真的数据人云亦云难免产生失误,甚至影响中国房地产改革大局。

目前比较流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到6倍为合理区间。这一比例是上世纪90年代初银行在进行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时,提出的一个银行认为“比较理想”的比例。

一些中国房地产研究机构认为,中国房价收入比应回到公认标准,比银行认可的理想状态更高一些。今年3月6日,报告指出,2011年,城镇居民房价收入比回落至7.50,接近6~7的合理区间。大型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均明显偏高,前五位的深圳、杭州、北京、厦门、上海,2011年房价收入比分别达到15.60、14.10、12.94、12.48、12.40。原来房价收入比相对较低的重庆、沈阳等城市,也逐渐超过了(7.5)的总体水平。表面上看,房价收入比正在回归合理范围,但这一较为乐观的数据显然未能说服大众。

其他机构的推测要悲观得多。3月22日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国社科院社科文献出版社、河南财经联合发布的《房地产买卖行为与房地产政策》调查研究结果推算,我国城镇房价收入比为12.07,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高达25.25。相比其他国际大城市,房价高到离谱,因为伦敦房价收入比仅为6.9,首尔为7.7,纽约为7.9。

房价收入比相差如此之远,说明在推算房价收入比的过程中缺乏统一的标准与真实的数据来源。按照此等数据,根本不可能定出客观的现实与务实的政策。

国际上通用的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式,是以住宅套价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而后得出新建房、二手房、住宅房价收入比的中值。家庭年收入指全部家庭成员的年度税前收入,通常包括夫妇二人,家庭年收入同样取中值。选取的住宅是新建住房、旧有住宅等。数据通常比较准确,因为根据纳税情况可以获得较为真实的收入,而旧有住宅等不可能存在阴阳合同等数据造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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