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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超:买卖保障房的产权弊大于利

《财经》  2012-03-07 17:05

[摘要] 3月7日下午,全国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举行“政协委员谈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记者会。会上,经济界委员、中国人寿(601628,股吧)保险(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杨超表示,有些地方提出来,(保障房)住了几年以后可以买产权,我认为弊很多,有利有弊,但是弊大于利。

3月7日下午,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举行“政协委员谈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记者会。会上,经济界委员、中国人寿(601628,股吧)保险(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杨超表示,有些地方提出来,(保障房)住了几年以后可以买产权,我认为弊很多,有利有弊,但是弊大于利。

他说,从去年开始,各地都在大规模推进保障房的建设,老百姓关心的,一是建设;二是使用;三是管理,这三个内容当中还涉及到很多问题,包括顶层设计的问题。现在住房保障的方式,既有社会保障,又有货币补贴,社会保障还分为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棚户区的改造等产权保障,以及廉租房、公租房等使用保障。所以,我在今年政协的提案里建议,因为已经启动了,要研究保障房的顶层设计。

他说,目前有的地方已经提出来,(保障房)住了几年以后可以买产权,我认为弊很多,有利有弊,但是弊大于利,会出现在购房进入、转让中出现很多新问题,甚至附带问题,出现权钱交易问题等等。

杨超表示,他的提案里呼吁政府加快保障房的立法,这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不要等到大批的保障房建成以后,出现问题以后,我们再回过头立法,那就晚了,因为涉及到很多人。

他认为保障房建设需要有一个统一的东西,不可以政出多门,不可以八仙过海,要有一定的严肃性,因为这是制度性的东西,就必须有制度来保障。“所以我觉得政府的作用太重要了,最主要的就是怎么样立法,真正把推动保障房建设进入到法律的轨道,确保保障房建设顺利推进,使老百姓真正满意,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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