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一公布,本就敏感的楼市立刻泛起阵阵涟漪,各种声讨以及支持的声音此起彼伏,不亚于任何一个房产调控新政落地的引发的巨大反响。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一公布,本就敏感的楼市立刻泛起阵阵涟漪,各种声讨以及支持的声音此起彼伏,不亚于任何一个房产调控新政落地时引发的巨大反响。
针对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逐年上升的客观事实,司法解释意在为婚前贷款买房、夫妻之间赠与房产等争议提供明确法律适用标准。但是在当前调控成为楼市主旋律的情况下,婚姻法插手“楼市”很可能“无心插柳”,在调控房价方面助政府一臂之力。
首先,中国传统观念还是婚前男方买房,尤其是房价居高不下的时代,有房成为很多年轻女性择偶的重要标准。但是婚姻法解释给这些心存幻想的女性打了一针清醒剂。即便嫁了一个婚前有房的金龟婿,自己也只有房子的使用权,没有权,如果婚姻出现破裂,无房一方很可能被“净身出户”,哪怕和对方共同还了多年贷款,也只是得到相应的“合理补偿”。这样,现代社会的择偶观、婚姻观、价值观很可能受到冲击,“有房”不再成为结婚的必要条件,那当前支撑起房地产市场的“刚需”市场也就没有想象中那么庞大了,房价也就可能应声倒下。
另外,在诸多楼市调控中,对房价杀伤力的莫过于限购政策了。当前,一线城市已经普遍实行限购,继续向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推广已经是箭在弦上。但是,限购令是以家庭为单位来统计住房套数的,如果当地民政局和建委没有实现联网,出现落网之鱼就难以避免。
婚姻法司法解释公布以后,对于婚姻中处在弱势地位的无房一方来说,最稳妥和可行的解决方法,就是要求配偶在房产证上也加上自己的名字。因为并不是的人都有实力和资格单独购买住房的,而配偶要求成为房产共同人只需要双方同意,去权属登记部门办理简单手续即可。这样一来,限购令大范围推行的技术问题就很轻易地解决了,因为房产证上也很清晰反映了夫妻关系和家庭成员。
如此看来,婚姻法司法解释比起其他的房价调控措施,也许更能起到预期效果。若真如此,也不免让人心存质疑:婚姻法司法解释,莫非本就是为政府打压房价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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