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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不点头 房屋转租合同无效

北京日报  作者:孙超逸   2011-05-28 08:14

本报记者租房时,很多房客都碰到过转租人,俗称“二房东”,是在群租房中,房子被反复转租更是常见。低廉优惠的转租价格再加上一纸貌似正规的租赁合同,很多房客就以为有了保障,殊不知与“二房东”签署的转租合同却并不保险。日前,刚从外地来京的王小姐就遭遇到一场“二房东”骗局——刚租下房子12天,就发现房主其实并未允许“二房东”转租。结果,“二房东”卷走租金,房主则要求她搬家。虽然手中有与“二房东”签的租房合同,但律师表示,这份合同无效,等同“废纸”。

入住12天无奈被驱赶

王小姐今年4月刚从武汉到北京,打算先租房子安定下来后再找工作。4月初,她在网上看到了一位刘姓男子贴出的房屋转租信息,价格很。看过这套位于土城的一居室后,王小姐觉得很满意,便以每月1600元的价格租了下来,付三押一,王小姐总共付了6400元。

然而让她没有想到的是仅仅入住12天,一位自称是房主的人突然来到,要求王小姐搬家。“租房时我看了二房东和房主签署的租赁合同,租期是从今年3月到2013年3月,合同上也没有说不能转租。”王小姐说,而看了房主出示的房屋产权证和之前的房屋租赁合同后王小姐傻了眼,“二房东”刘先生之前确实与房主签署2年的租赁协议,但租期是从2009年5月1日到2011年5月1日,合同已经到期,且合同上明确注明了不得转租。

王小姐再拨打刘先生的电话,却发现他的电话再也打不通。王小姐意识到,之前看到的是一份假合同,自己被骗了。“二房东”人间蒸发,租金追不回来不说,自己还面临被房东赶出门的境地,王小姐“欲哭无泪”。

转租合同或是“废纸”

王小姐并非个例,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部分从“二房东”手里租房的房客都没有见过房主和房屋的产权证明,也不了解房东和“二房东”之间的协议具体内容,不知道房屋租期的截止时间。大部分的房客所能够从“二房东”手中看到的凭证,就只有一份真假难辨的房屋租赁合同。

在赶集网上,记者以租房者的身份联系了几个发布房屋转租信息的“二房东”,当记者要求能否和房主见面时,“房主出国了”“不在本地”……这些“二房东”大都表示无法见到房主。“那和房主电话确认一下也行!”记者表示,“出国联系不上”“你和我达成协议就成”这些“二房东”再次拒绝了记者的要求。记者又提出能否出示房屋产权证,这些“二房东”也纷纷拒绝。

“我手里有和房主的租赁合同,你就放心吧,不会骗你的。”不少“二房东”向记者保证房主已经同意了将房屋进行转租,然而记者能看到的只有一份既没有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也没有房主的授权书和身份证明,仅有2个签名的租赁合同,其真实性根本无法核实。

“有原来的合同,再加上我和二房东也签了合同,应该没有问题。”一位“颇有经验”的房客向记者表示,他所签署的转租合同是他从网上专门下载的,内容很全面,不会出现差错。他还表示转租房的租金,往往比周边房屋的平均租金要低出许多,“权益只要能保障,过程有些瑕疵也可以忍受”。

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没有房主的书面同意,房客和‘二房东’签署的转租合同都是无效合同,房主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北京润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展告诉记者,我国《合同法》规定“承租人要转租房屋,必须经有权的出租人同意”。

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局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中,也都有明确的条款。王律师表示,“二房东”在转租房屋时如果没有书面同意书,租客与“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从法律上讲则是一份无效合同,等同一张“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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