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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保障房建设 让老百姓安其居乐其业

内蒙古日报  2011-03-24 17:37

[摘要]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切实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要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今年要再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00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财政预算拟安排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切实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要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今年要再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00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财政预算拟安排补助资金1030亿元,比上年增加265亿元。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幅度增加投入。抓紧建立保障性住房使用、运营、退出等管理制度,提高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保证符合条件的家庭受益。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住房、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住房等,是用于解决低收入和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国务院和住建部计划在2011年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相比2010年增长72.4%,达到房地产规模的20%。

“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是千百年来的社会理想。今年,和房子有关的话题再次成为两会热议的焦点。

3月5日,家住呼和浩特市新城家园廉租房小区1号楼5单元2楼东户的卢女士在电视上看到,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重点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努力让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时,她不禁热泪盈眶:“感谢党和政府,如果当年没有这套廉租房,我的日子都不知道该怎么过了……”。

原来,卢女士多年疾病缠身,丈夫在外打零工,有一个上的孩子,过去一直租房住,家里一贫如洗十分困难,看病吃药成了全家沉重的负担。自从住上廉租房,她家每月只需花70元左右,房子、水、电、的问题都可以解决,余下的生活费就够看病吃药了。

卢女士的生活折射出首府城乡弱势群体正在走向幸福生活的历程。

人常说,有一个安定幸福的家庭生活环境是最重要的,住房问题是的民生问题,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关系着千千万万普通百姓的最切身利益。

温家宝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道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和期盼。

呼和浩特市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在解决市民保障性住房方面走在了全区前列。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但这项工程在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同时,由于巨大的资金需求,也给政府带来了较大的财政压力。保障性住房不同于普通商品房的开发,建设运营期长,利润率较低,商业房地产企业参与动力不足,融资困难较大。

很多认为,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双轨良性并行才能解决社会各层次人群居住的需求,才能促使房地产市场理性回归。

针对呼和浩特市的实际,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住房保障问题,在政策、资金、人力等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扶持。几年来不断研究、探索出多种保障性住房的类型,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等,住房供应体系日趋完善。

从2006年开始,呼和浩特市在自治区各盟市中启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成立了呼和浩特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呼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呼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和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同时制定了住房保障工作规划。

截至2009年,呼和浩特市四区率先在自治区范围内解决低保范围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3平方米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了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到2010年底,呼和浩特市共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51475套:

(一)廉租住房方面。通过新建、回购以及结合棚户区改造项目共解决廉租住房10125套(其中5853套为新建及回购,4272套为2010年结合棚户区改造完成),面积51.27万平方米,总9.36亿元。

(二)廉租补贴发放方面。租赁补贴从2004年开始发放,全市累计廉租补贴发放家庭8700户(包括历年来退出租赁补贴和已享受实物配租家庭),发放金额4881.71万元。

(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方面。共开工建设47个项目,总建设规模417.7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91.42万平方米,34000套。

(四)城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旧城区改造方面。共改造棚户区及旧城区项目11个,总占地面积40.47万平方米。改造前总建筑面积38.02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改造家庭6709户。

(五)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面。全市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43套,已全部开工。

另外通过农村危旧房改造解决4000套;通过林区棚户区改造解决476套,全部开工建设。

近几年,呼和浩特市通过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土地出让净、住房公积金净、政府债券等多种方式共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2.37亿元,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是“十一五”期间,呼和浩特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为广大中低收入群众和弱势群体真正带来了实惠。城市改造过程中,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低保家庭住房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今年,呼和浩特将打一场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的攻坚战。一方面继续加大廉租房的建设力度,另一方面开始建立大面积的公租房。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迅猛发展,人口的不断增多,一些城市边缘的打工人群增加,还有不少常住人口、户籍以外的人口,居住环境较差。

呼和浩特秉持“地区优先发展、先发展带动后发展”的理念推动城市建设,使首府中东部地区实现了城市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先期打好了中东部区域发展的基础,短期内提升了首府的城市品位和档次。但随之而来的是西部区域短板问题日益显现:呼和浩特市通道街、大南大北街以西的西部区域,房屋建造年代久远,基础设施十分薄弱,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明显滞后。这里居住着70余万居民,而且是弱势群体和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老旧城区,不少居民目前仍生活在高密度的棚户区。

今年,首府将在解决保障性住房问题上开创新局面,打一场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的攻坚战。一方面是继续加大廉租房的建设力度,另一方面开始建立大面积的公租房,来满足包括中低收入家庭、新毕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夹心层”乃至引进人才的阶段性住房需求。

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4万余套,面积323万平方米。其中包括廉租住房5750套,面积27.9万平方米,在解决市四区范围廉租住房建设的同时,加强对旗县保障房建设的指导力度,使旗县的住房保障工作与市区同步开展,将住房保障政策惠及到全市范围;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在市四区、国有大型工矿企业、开发园区内规模化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万套,近70万平方米,扩大全市保障覆盖面;建经济适用住房1万套,近65万平方米,有效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加快城中村、旧城区和城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进度,完成1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保障性住房1.6万套,近160万平方米。

今年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关键一年。呼和浩特市将按照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机制,落实有关政策,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任务,尽快使更多中低收入群众、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有房住,基本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改善部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使“居者有其屋”的梦想成为现实。

当前,首府已经到了要统筹兼顾,补足短板的时候了。如何尽快改善旧城区、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环境——解决这项重要的民生问题,是呼和浩特市今年重点推进的城市建设工作之一。为此,呼和浩特市今年城市建设的战役就是要为旧城区70万市民改善居住环境。为推动旧城区改造顺利进行,首府确定了玉泉区、回民区为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的联系点来主抓这项工程。重点建设以自治区广电大厦为的文化艺术和生活区,拉动城市向西发展,加快推进回民区、玉泉区为重点的旧城区改造,实现城区东西部均衡发展。

2011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占到全市房地产当年新开工规模的50%以上。另外农村危旧房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计划为3784套,合计43784套。

今年,呼和浩特市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综合考虑改善和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针对不同收入群体,采取不同措施,分层次实施住房保障:

一是加强廉租房建设工作。计划解决廉租住房3350套,总面积16.3万平方米,总3.1亿元。呼和浩特市已上报并经建设部立项的新建廉租房有2157套,剩余1193套计划结合城市国有工矿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项目完成。到2011年底,力争全部解决市四区范围内人均居住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的实物配租,各旗县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低保家庭的实物配租率力争达到75%。

二是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计划建设10000套,近60万平方米,总约19.2亿元。主要采取大部分任务由政府牵头组织实施的方式进行建设,其余在新建商品房中配建5%以及由市内各区政府根据区域规划建设一部分,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出台《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加强对公租房建设、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加快城市国有工矿棚户区及旧城区改造进度。计划改造16650套,规模近140万平方米,约36.8亿元。由于改造任务重、工程量大,呼和浩特市计划从实际出发,把城区规划范围内城中村项目纳入总体改造项目中实施。

四是继续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2011年计划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000套,近65万平方米,有效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

五是做好农村危旧房和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改造2784套,11.13万平方米;国有林区棚户区计划改造1000套,8.52万平方米。呼和浩特市将认真落实责任目标,积极开展改造工作,确保按期完成。

六是进一步完善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管理规定,出台《呼和浩特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及《呼和浩特市廉租住房出售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管理规定,规范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

改造城中村,是首府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一大议题。城中村不仅居民生活环境差,而且影响着城市的整体形象。改造城中村是居民的迫切希望。呼和浩特市目前已成功改造了9个城中村,并在这一问题上取得了成功的经验,曾被称为“呼和浩特模式”。

今年,首府借开局之年之春风,力争在城中村改造中取得新突破,打一场城中村改造的新战役。为之,首府调整思路、改变对策,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快推进二环路以内及周边19个城中村的改造,为所涉及的1.8万村民造福。将以市场化运作为主,让利于民,让利于商;研究制定城中村改造的优惠政策,实施好的服务,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这一系列努力,年内基本完成拆迁,分期、分批进行改造和建设。在拆迁改造中,严格执行国务院新颁布实施的拆迁条例,拆迁工作由政府部门组织实施,原则上按村民宅基地面积1:1进行回迁,充分保障村民合法权益,让城中村的居民同样分享到城市建设的成果。

呼和浩特市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实现使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的目标

目前,呼和浩特市的总人口有208万人,其中城市人口160万人,流动人口50万人,家庭总户数约为62万户,人均居住面积32平方米。

“十二五”期间,呼和浩特市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主要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等各种渠道解决,覆盖范围达到全市总家庭户数的25%,约16万户,这也是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工作在“十二五”期间的总体目标。具体分为3种保障人群:

(一)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低保户及低收入无房户,总计10000户,主要通过建设廉租住房解决。

(二)流动人口。呼和浩特市2/3的流动人口约10万户,主要通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解决。

(三)城市棚户区。总计约5万户,主要通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实施棚户区改造解决。

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实现使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的目标。

到那个时候,塞外青城将“建有广厦千万间,让天下百姓尽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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