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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原则有望城乡统一 强拆存废尚未定

京华时报  作者:易靖  2010-12-13 07:41

[摘要] 去年12月7日,认为沿用8年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宪法》、《物权法》确定的保护公民不动产的原则存在抵触之处,5名法学学者上书全国常委会,建议重新审查该条例。

去年12月7日,认为沿用8年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宪法》、《物权法》确定的保护公民不动产的原则存在抵触之处,5名法学学者上书常委会,建议重新审查该条例。

今年1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11月23日,媒体披露称,一份新版草案正在中研讨。

备受期待的拆迁新法为何迟迟不能出台?与旧版相比,新版草案有哪些亮点?“5学者上书”一年之际,本报昨天专访参加过新版草案讨论、5名上书学者之一的法学院副院长沈岿。

■关键词

5学者上书建议审查拆迁条例

去年12月7日,认为国务院2001年颁布并沿用至今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宪法》、《物权法》等法律中保护公民不动产的原则和具体规定存在抵触之处,5名法学学者沈岿、王锡锌、姜明安、钱明星和陈端洪递交信件,建议常委会审查该条例。

去年12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座谈会,邀请了这5名学者在内的研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同年12月29日,法工委邀请这5名学者进行座谈。

今年1月29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强拆 存废尚未最后定

“回迁”概念 明确至邻近地段旧城改造 须经审查最严格规定 被取消基本原则 适用集体土地

京华时报:你和另外4位老师上书后,大家对新拆迁条例的出台很期待。今年1月29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就不再有新消息。直到11月23日有媒体披露称,新版草案出台。据你了解,新拆迁条例为何迟迟不能出台?

沈岿:新条例牵涉到多方面的利益,比如地方政府等,会有一个讨论、博弈的过程,不可能很快出台。另外,国有土地上的征收补偿规定,还要跟集体土地上的征收补偿统筹起来考虑,这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京华时报:你参加了几次新拆迁条例的座谈?

沈岿:我参加了4次,每次参加的学者都不一样。最近一次是11月份,参加的有七八位学者、、律师,(我们)讨论了修改后的的草案。

京华时报:版的讨论草案,跟之前的拆迁条例、1月29日公布的草案相比,有哪些进步之处?

沈岿:在我看来,首要的一点,就是媒体已经报道过的——强拆取消了。用通俗的话说,如果机关经过比较民主的程序作出征收决定,补偿额也按照补偿的标准——即现在的市场价,但仍然有少数“钉子户”不愿意走,这时候的强制拆迁还是会存在的。

京华时报:强拆仍有存在的必要?

沈岿:对。在特定情况下,强拆仍然有可能会存在。新版草案规定,机关不能强制拆迁,它必须要向法院申请强拆。这意味着,机关自己执行自己的征收决定的情形将不再存在。

京华时报:那么,强拆被废除已成定局?

沈岿:不能这么说,并不排除最后的规定会把强拆加上去。为什么呢?目前来看,的这版草案我个人是认同的,但法院有相当一部分同志认为这不符合我国的现实情况。所以呢,也会有一些法院和机关的不同意见。在这个问题上,最终结果怎么样,现在还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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