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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土地税预征率翻倍

京华时报   2010-12-07 07:40

[摘要]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地税局了解到,为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出台文件,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普通住宅开发项目将按照销售收入的2%预征土地税;容积率低于1的非普通住宅开发项目按销售收入的3%预征土地税。而此前的土地税预征率为1%。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地税局了解到,为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出台文件,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普通住宅开发项目将按照销售收入的2%预征土地税;容积率低于1的非普通住宅开发项目按销售收入的3%预征土地税。而此前的土地税预征率为1%。

该文件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收入,暂不预征土地税。容积率小于1.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销售收入的3%预征土地税。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销售收入的2%预征土地税。

北京中原分析认为,与之前1%的土地税率相比,今后土地税预征率,改为销售收入的2%,这使得开发商成本增加了超过1个百分点。截至11月底北京今年商品房期房销售面积为1154.4万平米,现房销售面积为527.2万平米,按照商品房均价2.2万每平米计算,总交易额为3700亿元。增加1%的土地税,也就是说开发商将需要多支付37亿元的税费。这将影响开发商拿地激情,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开发商拿地的价格。但同时,相比之前部分开发商等待高价,销售成本的增加也将使得部分开发商放弃,加快销售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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