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1日起正式实施。即日起申请预售的住宅项目,前期物业费都将由开发商承担,购房人也将在收房前获得“业主一卡通”,物业服务费缴纳、维修基金查询等多项功能都将集于一张卡。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1日起正式实施。即日起申请预售的住宅项目,前期物业费都将由开发商承担,购房人也将在收房前获得“业主一卡通”,物业服务费缴纳、维修基金查询等多项功能都将集于一张卡。
物业费的缴纳将实行双制约制度。购房人在收房前,将收到开发商免费发放的“业主一卡通”。业主入住前,应当与银行、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按照房屋买卖合同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在卡内预存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开发商和业主中的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都要支付违约金。
新办法明令禁止“你欠我费,我就断你电、停你水”的情况。任何物业服务企业,都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费为由,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专业服务。另外,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每年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并接受业主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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