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4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诉讼案:一名七旬老妇杨某因认为自己的女儿和女婿莫名其妙地成为房屋共有权人不合理,于是将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其发放的房产证。
14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诉讼案:一名七旬老妇杨某因认为自己的女儿和女婿莫名其妙地成为房屋共有权人不合理,于是将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其发放的房产证。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杨某将昆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给女儿、女婿颁发的房屋共有权证。开庭前,法庭将其女婿等列为第三人。
“我们的颁证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庭上市住建局代理人称,原告拿到产权证已有5年多之久,现在才突然提出诉讼,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杨某女婿赵某则表示,老太太对他们是共有人是明知的,还一起到房产处办理手续、领取房产证,买房的钱也是自己出的。
杨某的代理人则说,办理产权证的申请书是伪造的,售房协议书上杨某的签名系伪造已有司法鉴定证明;购房上只有杨某一人的名字,证明买房的钱是她出的;法律规定涉及不动产的诉讼,诉讼时效是20年,所以本案没过诉讼时效。案件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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