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险巨头“垂涎”的不动产等新渠道正式开闸。昨天,保监会公布了《保险资金股权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不动产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不动产。
保险巨头“垂涎”的不动产等新渠道正式开闸。昨天,保监会公布了《保险资金股权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不动产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不动产。
两新渠道本月开闸
一个月前,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股权以及不动产,而昨天的两个《办法》则是对此的细化规定。两个《办法》的出台也意味着保险公司本月可以正式开始不动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
对于外界关注的不动产,办法规定,保险资金可以的不动产,应当是产权合法清晰、管理权属相对集中、能够满足的不动产,但是不能商业,不能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也不能设立房地产企业。保险资金还可投房地产信托基金等公开发行产品。
根据《办法》细则,保险资金采用债权、股权或者物权方式的不动产,仅限于商业不动产、不动产、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不动产及自用性不动产。在上述范围内,保险资金可以立项、在建、新售和二手项目等各阶段的不动产项目,前提是手续合法、齐全。
比例方面,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10%,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3%;不动产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10%。如果以7月底,保险公司4.5万亿总资产计算,4500亿资金可进入不动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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