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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拟推商品房预售款资金制度

一财网  2010-08-19 23:22

[摘要] 据新华社8月19日从西安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该市近期将启动和推行预售资金制度,防止开发商挪用购房款,导致买房者无法收房。

 据新华社8月19日从西安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该市近期将启动和推行预售资金制度,防止开发商挪用购房款,导致买房者无法收房。

报道称,西安市房管局目前正积极筹划,征集各方意见以加强预售环节,建立和推行预售资金制度。

初步计划是,拟将开发商的预销售房款存入银行指定账户,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作为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组织实施西安市商品房预售款工作、商品房预售协议备案,并依法查处预售人违法违规收支、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的行为,形成对开发企业的引导和约束。

对于存入专用账户的预售款,开发商今后只能用于支付开发项目建设施工进度款、设备材料款、缴纳法定税费、偿还本项目开发贷款及与本工程相关的费用。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拟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开发商将不能直接收存商品房预付款。而上海相关部门也启动了商品房预售调研,拟进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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