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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走近10年 出售房子难过户

中国新闻网   2010-06-02 00:04

[摘要] 最近,浙江天台人王某真的很郁闷,妻子于2001年出走一直未归,如今影响到他买房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被房屋的买受人杨某告上了法庭。6月1日,浙江天台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最近,浙江天台人王某真的很郁闷,妻子于2001年出走一直未归,如今影响到他买房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被房屋的买受人杨某告上了法庭。6月1日,浙江天台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出生于60年代的王某在1996年与一外地女子龚某同居,次年即生了一个女儿。1999年两人到民政局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正式成为夫妻。但是难以预料的是,龚某于2001年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来。2004年,王某在城关买了一处房产。

到了2009年2月,王某把房子出售给杨某,谈好了交易价格,杨某也按期支付了房款。但在他们到城建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却被城建部门告知由于房子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必须带龚某一起来办手续。这下,王某傻眼了,因为妻子已出走10年了,根本不知其身在何处。

于是,王某千方百计开始查找龚某。这一寻找,更是找出了意外的情况,原来龚某的身份是假的。不但身份证号码是假的,连地址也是子虚乌有。只有龚某这个人是真的,当初到民政部门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内容都是假的。

这下,王某有点没办法了。无奈之下,王某来到法院要求起诉离婚。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婚是离了,但是房子仍然不能办理过户。买受人杨某将王某告上了法庭。

据承办此案的法官介绍,此案中由于当事人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只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待3个月公告期满后再行开庭审理,困扰王某的难题也可能在3个月后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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