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安市政府5日出台《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将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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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政府5日出台《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将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西安市从2010年起至“十二五”期间,每年将新增廉租住房25万平方米、5000套,合计新增廉租住房150万平方米,解决300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对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地区,将制定住房建设规划,落实土地及资金,统一建设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住房。
同时,西安还将建设面向中低收入家庭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每年新增住宅建设用地中,确保不低于1000亩建设用地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对于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可利用自有土地组织建设单位职工住房。
此外,西安市要求凡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在预售期间必须全部公开销售。西安还将全面实施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制度,防止开发商挪用、抽逃预售资金,确保预售资金用于所售楼盘建设。对于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土地,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于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土地,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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