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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没有如期交房 违约金不能冲抵物业费

京华时报  2010-01-08 09:26

[摘要] 逾期交房违约金是开发商对购房人的债务,物业费则是购房人对物业公司所负的债务。开发商无权主张二者互相抵消;其次,开发商若要把违约金折抵物业费,需要购房人同意才行;第三,根据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在收取服务费时最多只能预收一年的,故而,冲抵5年的物业费也是违法的。

钱女士问:我买了一套期房,但开发商没有如期交房。我向开发商索要违约金时,开发商却称违约金要用于充抵5年的物业费。请问开发商这种做法合理吗?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马传贞律师解答:开发商这样做是违法的。首先交房违约金是开发商对购房人的债务,物业费则是购房人对物业公司所负的债务。开发商无权主张二者互相抵消;其次,开发商若要把违约金折抵物业费,需要购房人同意才行;第三,根据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在收取服务费时只能预收一年的,故而,冲抵5年的物业费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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