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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差别应对楼市政策 一线城市高调表态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0-01-01 13:50

二三线城市噤声

(来源:华夏时报)房地产政策调整的大幕已经开启。继取消房地产优惠政策之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又迅速出台“国四条”,剑指“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好的政策在于好的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打破年度工作会议惯例,首次约见200多名地方副市长。住建部部长姜伟新2009年12月18日在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经济适用房面向范围将从低收入者提升为中低收入者,并严格监督地方政府加快清理各种房地产优惠政策。

随后,各地政府机关负责人为此纷纷就高房价表态。12月23日,南京市代市长季建业公开表示:我十多年的工资买不起大房。一线城市如北京、深圳、成都、武汉等纷纷出台2010年保障房规划,但欠发达地区则基本处于沉寂状态。“高调表态的,都是那些在保障房建设上做得好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 通过观察发现,“主要是向表决心。”

通过多方调查,记者发现这轮针对一线城市房价调控的政策在落实中依然面临困难。“经济欠发达地方建设保障性住房受益不大,所以积极性不高。”甘肃陇南市副市长黄汉权表示。

“政策关键在实际落实中,现在还不便评论。”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常务副市长潘志军12月3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显得很谨慎。

《华夏时报》记者获悉,住建部正在酝酿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拟在元旦后开始奔赴督促地方落实政策。

冷热不均

一位住建部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年度会议中提出,抑制房价上涨过快的政策就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供应。住建部的部署旨在落实“国四条”。“国四条”提出: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这相当于在住建部原计划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倍。

十天后,部分一线城市相继表态。

12月28日,成都市房管局对外宣称:从2010年1月1日起,经适房保障对象的家庭年收入线由4万元调至5万元,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标准每平方米提高2元。“调整住房‘准入门槛’,是要让更多‘夹心层’的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惠。”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成都也成为住建部首次要求将经济适用房惠及“夹心层”后个响应的城市。

北京计划2010年可建成房屋的规划建筑面积在3000万平方米以上,保障性住房面积更是占到了50%以上。

深圳则提出,2010年落实保障性住房35.06亿元的总,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增强保障性住房的区域平衡性。“在原有保障性对象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夹心层的住房需求。相关部门还要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宏观调控,营造健康的房地产市场环境。”深圳市代市长王荣表示。

与上述城市不同,上海市在确保到2012年建设30万套或者60万套经济适用房上起了争议。问题出在土地上,“上海市主要领导表示:减少一点土地收入,要讲大局。”有关人士透露。

房价涨幅过快主要表现在一线城市,高调表态抑制高房价的也是一线城市。“这主要是向表决心,实际能不能协助完成调控房价值得怀疑。”表示。

与一线城市的高调表态不同的是,二、三线尤其是欠发达城市几无动静。记者为此致电湖北十堰、河北涿州、唐山、山东泰安以及浙江台州等地发现,这些城市几乎没有出台任何关于房地产调控方面的政策。“和大城市不一样,规模小的城市几乎体会不到。”潘志军表示。

政策漏洞

上述住建部人士透露:除了部署保障性住房建设外,抑制投机、性购房也在年度会议上被作为重点提出。2010年住建部将重点信贷部门研究“二套房贷”的具体认定标准,严格推行“二套房贷”政策,控制投机、性购房需求。

12月22日,财政部发出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提出,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这其中的一个困难就是如何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

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北京市认定“非普通住房”有三个标准:一是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二是容积率在1或者1以下;三是交易单价超过了地区指导标准价的1.2倍以上。

然而这个旨在抑制的规定却带来了操作上的困难。“除了140平方米这个刚性标准比较好认定外,容积率标准就经常遇到挑战。小户型和高档住宅进行混建的整体容积率在1以上,不会被认定为非普通住宅,价格却很高。”我爱我家副总经理胡景晖表示。

上述住建部人士表示:住建部和国家统计局准备在房地产数据统计当中,将高档房和普通商品房数据分开统计。“这样便于住建部等部门清晰地掌握房屋交易数据,但需要一个过程。”据记者了解,北京、上海等为此已开始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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