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各地 > 正文

江苏叫停省级机关用房经营出租现象

新华网  作者:朱旭东   2009-01-27 18:03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政府厅了解到,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江苏省省级机关用房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将更加严格地约束新建、改建用房,尤其是在用房的使用上,“经营出租”现象被叫停。

首先,缺少用房时个解决方法不是新建,而是“调剂”。按照规定,省级机关如果因为增设机构、调整职能或业务发展等需要增加用房的,应首先由省管理局负责从现有用房存量中调剂解决。确需建设(含新建、扩建、翻建、迁建、改建、装修改造)用房的,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严格审批。建设时,要打破部门、单位界限,实行用房集中建设。并且,要按照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分离的原则,经批准的用房建设项目,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项目管理机构代建。用房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单位、部门,必须及时将超标面积部分交于省管理局。

其次,用房的使用也有着严格的管理,各部门、单位不得改变用房用途,不得将用房用于经营、出租,已经经营、出租的,要立即收回;不能立即收回的,要将租金收入上缴省财政,租赁合同到期后不得续约。用房维修要坚持经济适用原则,严格控制标准,杜绝变相改扩建现象。

另外,江苏还对省级机关用房及相应土地的权属进行了明确,由省政府委托省管理局对省级机关用房权属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部门、单位享有用房使用权,在核定的范围内自主安排、合理使用。

 

标签: 江苏 用房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