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27日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获悉,自年11月27日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做出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54个百分点。
记者27日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获悉,自年11月27日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做出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54个百分点。
同时,对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做了调整。当年缴存公积金存款利率由原来的0.72%降至0.36%,上年结转的公积金存款利率由原来的2.88%降至1.98%。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规定,2008年11月27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008年11月27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008年11月27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09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2008年11月27日(含)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2008年11月27日(含)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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