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观点 > 正文

消费者购房警惕三类陷阱 交定金不一定买到房

新华网  作者:程正军   2008-02-21 08:30

在重庆市图书馆近日举办的一次法律讲座上,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王国民律师提醒,消费者购房时一定要警惕三类陷阱。  【延伸阅读:购房者应思考:买房前得多问几个“为什么呢”】

陷阱一:交了定金不一定能买到房。不久前,重庆市民陈先生向开发商交了1万元购房定金,得到一张定金收据。开发商叫陈先生回家等候通知,开发商将凭收据与陈先生签购房协议,房价将控制在每平方米4300元以内。然而,等到楼盘开盘时,开发商却不与陈先生签购房协议,而且房价已经涨到每平方米5300元。对此,王国民律师说,定金只能证明陈先生有权买房,加之没有书面合同确定房价,购房者如果遇到开发商“耍赖”,很难通过定金收据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购房者一定要在交定金时,与开发商签订其他更加明确的书面协议,以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  【延伸阅读:新春购房开门件事 四个步骤把脉中介资质

陷阱二:警惕“被查封、被抵押”房产。王国民律师说,已被有关部门查封、被开发商抵押的房屋不能办理房产证,消费者如果买到这类房产,虽然打官司可以讨回购房款,但获得的赔款十分有限,因此,算上购房过程中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自然是得不偿失。因而,消费者在购房之前一定要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的真实情况,对房屋准售的面积、楼层等基本情况要搞清楚,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延伸阅读:现在买房划算吗?2008年一线城市购房全攻略

陷阱三:警惕购房合同中的“文字游戏”。王国民说,对于购房合同,消费者一定要看仔细,如“交房付款”,到底是先交房还是先付款,就有不同理解,在法庭上,消费者和开发商都可能输官司。因此,消费者与开发商在签购房合同时,要注意付款、交房、违约条款,以及双方在办理房产证中的责任划分、办证期限,同时,消费者应当保留开发商不能按期办理房产证时退房的权利。

相关新闻

您必知的旺年购房:财丁两旺清风送爽(组图)

统计显示楼价下跌 购房者及开发商不认同此说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