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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寿:开发商“以租代征”占用耕地建造墓地

新华网  作者:郭立  2007-08-08 08:32

重庆市佛光旅游开发公司在没有合法征地手续的情况下,以土地流转的方式租用农村土地,兴建公墓,引起了村民们的强烈反对。据悉,重庆市长寿区国土部门曾在2005年介入调查,并责令制止这一“以租代征”的违法项目,但是公墓建设至今未停,并已基本完工。

近日,记者来到长寿区江南镇龙桥湖村,名为“重庆归园”的墓地仍处于忙碌的施工建设中,墓地的大门已然竖起。公墓的旁边,就是龙桥湖村农民的耕地。52岁的村民陈庆禄告诉记者:“我家1.2亩地全都被这个墓地占了!”与她家的地一起被占的,还有村民陈世珍家的2亩多地。村民王光寿说:“几年前,开发商跟镇上签了土地流转协议,说好了搞旅游开发,没想到现在却建成了公墓。公墓离我家只有几十米,死人和活人住在一起,让人感觉很不好!”

记者在江南镇政府采访了解到,2003年,重庆市佛光旅游开发公司拟开发长寿区龙桥湖旅游项目,向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建委、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发出了申请,在这一系列旅游开发项目中,就包括“修建龙桥湖公墓陵园”。这些部门都对该项目进行了确定性批复,但是公司一直没有办理用地手续。

2004年9月,重庆市佛光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长寿区江南镇政府签订了《农村土地流转(租赁经营)合同》,江南镇政府将该镇龙桥湖村6组土地以租赁的方式承包给佛光旅游开发公司,时限为22年,即从2005年1月1日起到2027年12月31日为止,耕地流转费按每年800斤稻谷的当年市场中等价计算。按照合同,重庆佛光公司获租耕地200亩、荒地、用柴林地、宅基地等370亩,进行龙桥湖旅游项目开发。

2005年,重庆佛光公司凭着土地流转合同,在龙桥湖村6组修建公墓。由于公墓侵占了耕地,而且并非是合同中的旅游项目开发,村民们曾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相关情况。2005年7月,长寿区国土局接到群众信访情况后,组织人员对这一墓地进行了调查,确认了重庆佛光公司在龙桥湖村6组以土地流转方式占地6.832亩修建公墓的事实。墓地不但占用耕地和林地,而且还建在水库及离水源五百米以内处,属典型违法建筑。针对佛光公司的这一违法行为,长寿区国土局当时就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对其罚款5000元,并责令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和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江南镇镇长张腊全说:“重庆佛光旅游公司从2005年6月开始建设墓地,目前正在向国土局申办征地手续。”但是长寿区国土局室主任罗圣贤告诉记者,重庆佛光公司从未到国土部门办理过用地手续,直到群众反映情况,国土局才知道公司占耕地建墓地这件事。一年多前,国土局就对其行为进行了查处,但是由于执法的刚性不足等原因,墓地建设难以叫停,没想到现在已经成为事实。

记者在重庆市民政局给长寿区民政局的批复中看到:“同意兴建龙桥湖陵园作为以树葬为主的经营性骨灰安葬设施,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及建设手续”。但记者在陵园看到,整个公墓都是按照石碑模式设置的,完全不是树葬方式。其中有十几个墓碑,已经有人入葬。

重庆佛光公司资本运作部经理姚选民说,近年来,国家用地政策调整,像我们这种类型的用地基本上被冻结。不得已,公司只好通过土地流转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目前,公司仍然在努力争取办理征地手续。但长寿区国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规定是不会给他们办理征地手续的,国土局将继续严格执行2005年的处罚决定。

这几年来,公墓的面积在不断扩大,现在公墓占地约60亩,至今村里还有49户居住在建设红线内,开发商却强行施工。甚至,在建公墓的过程中,开发商曾与村民发生过两次冲突,村民被开发商雇的人打伤。龙桥湖村6社社长吕得治说:“现在,这个公墓占地69亩,其中有42.4亩是耕地,根本没有合法的用地手续。”截至发稿时止,据村民反映,这片非法占地的陵园仍在对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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