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各地 > 正文

上海:二手房土地税开征“税负转嫁正上演”

新华网  作者:徐寿松  2007-07-16 09:31

15日起,上海正式对转让居住未满5年的非普通商品住房开征土地税。这一原本意在抑制投机的举措,在二手房指数创近年新高、供需存在缺口、价格涨幅显著放大的情况下,开始演变成对买房人的税负转嫁。

6月13日,上海地税部门发布《关于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征免土地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7月15日起,对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的,实行核定征收土地税:凡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转让收入的0.5%征收,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

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所谓非普通住房是指不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座落在内环线以内的低于17500元/平方米,内环与外环间的低于10000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低于7000元/平方米。

在经历一个多月的缓冲期后,二手房转让征税规定开始付诸实施。至此,理论上,上海对非普通二手住宅在交易环节所课的税负可达到交易价格的9.55%。主要包括:营业税(5.55%)、契税(1.5%)、个人所得税(2%)、土地税(0.5%)。此外,还有印花税、手续费等。

通过税负来增加二手房转让成本,以减少资金对二手房的频繁炒作,从而起到抑制投机的作用,这是政策的本意。然而,在供求紧张的局面下,政策的良好初衷显得有些一厢情愿。“卖方要的是到手价,这税、那税他们可不管。”汉宇地产的一位物业顾问说,“即便这样,二手房还一天一个价呢。”易居臣信的一位经纪人也明确表示,这几天上家反价、要求将土地税打入房价的已很普遍。比转嫁税负更阴狠的招数是:在中介的撮合下,上下家串通,“做低房价”。一位不愿具名的某地产中介公司物业顾问告诉记者,通常的做法是签两份合同,一份填写压低后的虚拟成交价,给税务机关看;一份写明应补偿的差价,留作上下家私下运作的凭据。“补偿”的名目繁多,有“装修补偿费”“户口迁移费”“搬迁费”等等。“买房人在交付首付款时,将差价一并付清,卖房人的权益我们会保障的。”这位物业顾问说,“80%的买家也愿意这样做,因为做低房价,买家的税负也可以少缴纳些。”

类似的“下有对策”之所以大行其道,前提是二手房市场红火。上海二手房指数室统计显示,继5月份上涨之后,6月份上海二手房指数继续大涨70点,达1751点,涨幅4.16%,创近年来新高。由于市场需求量明显增加,供需存在缺口,二手房价涨幅明显放大,其中,七成区域二手房价格涨幅超过3%。

在卖方市场下,税费转嫁便成了平常事。据了解,在上海之前,北京于2006年12月1日起,对于个人转让的二手非普通住宅征1%的土地税;杭州从今年2月1日起,开征二手房转让土地税,大部分房源按总价的0.5%征收;温州自今年7月1日开始,也征收类似税负。由于税率较低,各地二手房市场受征收土地税的影响均不大。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